[教育•教学]一切为了教学质量——法律系进行2008年度青年教师培训
2008-10-08 宣传部

  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特别是对拥有众多青年教师的年轻的天津学院而言,要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必须紧紧抓住青年教师培训这项任务不放松。
  9月中下旬,法律系组织了青年教师的培训和试讲活动,法律系主任杜晓智、副主任于圣维、刘志苏以及法律系在校青年教师参加了这次培训。
  此次活动的目的,是在教学上对新入职青年教师进行初步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和提高授课技能,以保证新葡萄官网公共课和法律专业课的课堂教学质量。本次培训分为两个阶段,首先是教学经验介绍,其次是由新入职的青年教师试讲。在培训时间的安排上,法律系除了此次培训活动之外,还制定了一年的长期培训计划,明确了培训负责人。
  在老教师教学经验介绍中,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面向新教师介绍了从教多年的实际体会。刘志苏副教授以《劳动就业与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为题作了多媒体课堂教学示范,充分显示了深厚的授课功底和丰富的课堂经验。杨婷老师介绍了两年来在天津学院教授公共课的经验和体会,结合自身经历现身说法,生动实际,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操作性。
  在交流讨论过程中,新入职教师提出了一些关心的问题,其他老师都认真地作了回答,并进行了讨论。特别是青年老师普遍担心的“如何上好第一堂课”的问题,交流非常充分。交流真正起到了释疑的作用,使青年教师对新葡萄官网的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概况有了比较清晰的轮廓。
  教学经验交流结束后,培训进入第二阶段,由青年教师们按照预先设定的题目进行试讲,并由大家进行评议。法律系今年共引进8名青年的新教师,其中专业课教师5名,公共政治理论课教师3名。公共课教师围绕汶川地震中轰动全国的“范跑跑”事件,法律专业课教师以举国关注的“许霆ATM机恶意取款案”为主题,分别依次进行了每人15分钟的试讲。各位新老师在充分备课的基础上,紧扣试讲主题,模拟真实课堂,发挥了真实水平,展现了各自的风采。每名教师试讲结束后,在座领导和其他教师都会在事先发放的《青年教师培训考核表》上打出成绩。然后作评议,针对各人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中肯的意见以及合理建议,并开展热烈讨论,切实帮助青年教师意识到自身的不足并加以改进,他们也都虚心接受,并表示收获很大。试讲活动非常成功,效果明显。
  在培训过程中,法律系还组织新入职教师学习了天津学院教学规章制度,使大家明确了新葡萄官网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和要求,贯彻依法治教、依法治学,以保证教学工作有秩序的进行。
  本次新教师培训体现了高度重视、内容充实、互动性强、具有很强针对性和现实性的特点。通过此次集中培训活动,青年教师们感觉收获很大,提高了授课的信心。这为本学期及今后教学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基础。
                                                                     (供稿/法律系)